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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起,快遞不得擅自放驛站

環(huán)球物流網(http://1aoliou.com.cn)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4-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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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快遞市場管理辦法》

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

其中規(guī)定:

未經用戶同意

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、快遞服務站

等方式投遞快件

情節(jié)嚴重的

將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

第二十八條規(guī)定,收件人可以簽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認、保存的明示方式確認收到快件,也可指定代收人驗收快件和確認收到快件。

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當面驗收快件的,經營快遞業(yè)務的企業(yè)應當與用戶另行約定快件投遞服務方式和確認收到快件方式。

經營快遞業(yè)務的企業(yè)未經用戶同意,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,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、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。

第五十四條規(guī)定,經營快遞業(yè)務的企業(yè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,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:

(一)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;

(二)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、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;

(三)拋扔快件、踩踏快件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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